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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心障礙鑑定與需求評估新制即將在7月11日實施,高雄市政府社會局今天指出,身心障礙鑑定與需求評估新制實施期程分為2階段,現階段11日起針對新申請者、障礙情況改變申請重新鑑定者、以及手冊註記效期屆滿換證者。
對於持有不須重新鑑定永久效期身障手冊的市民朋友,現階段暫不須辦理新制換證作業,104年7月後接獲通知再辦理新制作業即可。新制實施初期,對於辦理方式或流程有任何問題,可洽詢各地衛生局或社會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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